发文标题: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11年税收自查对象的界定范围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3-4
实施时间: 2011-3-4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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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2011年全省地方税收自查对象具体界定范围如下:
  一、房地产业
  自查对象包括各类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企业包括建材产销企业、房地产销售公司、中介公司(物业管理、二手房交易、房屋置换、房屋租赁)等。
  二、建筑安装业
  自查对象包括从事各类建筑、安装、修缮、装饰装潢及其他工程作业的纳税人。
  三、交通运输业
  自查对象包括从事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和装卸搬运业务的纳税人。
  四、药品生产及经销行业
  自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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