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财税[2010]886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10-17
实施时间: 2010-10-17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契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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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地税局、建委(房产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做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级财政、地税、房产管理等部门要密切协作,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并严格执行各项税收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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