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财非[2010]981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0-11-19
实施时间: 2010-12-1
法规类型: 教育费附加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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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0〕9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执行:
  一、自2010年12月1日起,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对象及范围调整为我省行政区域内应当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简称“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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