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财行[2007]227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7-9-6
实施时间: 2007-9-6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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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级各部门:
  经省政府批准,现将《四川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办法》在公务人员出差等方面进行了重大改革,这是落实党中央提出的改革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
  二、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于各地区定点饭店的确定,以及定点饭店的相关信息汇总、发布等工作需要一段时间完成,在此期间,出差人员住宿主要以各地区、各单位的内部宾馆、招待所为主。内部宾馆、招待所接待条件不具备的,一般应住宿在社会上三星级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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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四川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doc    
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