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税三[1991]70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1991-10-29
实施时间: 1991-10-29
法规类型: 印花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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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县税务局,省税务局直属分局〔不发宁波〕:
  根据国家税务局国税发[1991]155号(编者注:即[91]国税发155号)通知,现将印花税有关政策问题解释和规定如下:
  一、对以货换货业务签订的合同应如何计税贴花?
  商品购销活动中,采用以货换货方式进行商品交易签订的合同,是反映既购又销双重经济行为的合同。对此,应按合同所载的购、销合计金额计税贴花。合同未列明金额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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