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更改本市公益事业捐赠票据样式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库[2011]6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1-1-31
实施时间: 2011-7-1
失效时间: 2024-2-20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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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各有关部门,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县财政局,市财政监督局: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政票据管理制度,规范捐赠票据使用管理,加强财务管理监督,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0]112号,以下简称《捐赠票据管理办法》,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从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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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3.上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票据核销申请表.xls    
4.上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票据销毁申请表.xls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沪财库[2024]9号
发文部门: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2024-2-21
实施时间:2024-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