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扣减2010年度脱硫电价的函
发文文号: 皖价商函[2011]28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2-24
实施时间: 2011-2-24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286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华东电网有限公司,安徽省电力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及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1176号)和安徽省物价局、环保厅《关于加强燃煤机组脱硫电价及脱硫设施运行管理的通知》(皖价商[2009]270号)规定,依据在线监测结果,经研究,我局决定对2010年我省25家燃煤发电企业脱硫电价......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