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科高[2011]7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1-2-12
实施时间: 2011-2-12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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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以及《福建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结合近年来我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实际情况,对2011年度认定工作若干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申报组织的沟通协调
  请各设区市科技局根据《实施细则》中的有关要求,主动加强与同级财政、税务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充分了解掌握推荐申报的企业的整体发展状况,认真组织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推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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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通知全文及附件1-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