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国税系统普通发票定价的复函
发文文号: 苏价费函[2011]14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2-17
实施时间: 2011-2-17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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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国家税务局,各市物价局、财政局:
  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国税系统普通发票价格的函》(苏国税函[2011]8号)收悉。为规范我省国税系统普通发票定价管理,切实减轻企业和纳税人负担,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完善国税系统普通发票(以下简称“普票”)定价管理。普票工本费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实行全省统一定价。省物价局、财政厅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我省国税系统发售的普票工本费收费标准。
  二、普票工本费标准以合理补偿印制成本和相关费用,不以营利为原则制定。尽快改变以印刷厂报价为基价加规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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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江苏省2011年新版国税普通发票工本费试行标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