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督办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国税稽[2011]2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2-11
实施时间: 2011-1-1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与处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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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督办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103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补充贯彻意见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在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市局(稽查处)。
  一、认真贯彻实施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督办制度
  (一)对国家税务总局督办重大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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