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
发文文号: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
发文部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发文时间: 2001-5-18
实施时间: 2001-5-18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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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条 为了保障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规范和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根据国务院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户、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户、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以及其他与社会保险基金有关的帐户收支和结余情况的监督,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本办法所称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
  第三条 劳动保障部主管全国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的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机构)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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