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价[2010]197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0-3-26
实施时间: 2010-3-26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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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财政局(委),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财政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573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我省组织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的科目为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考《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客观题)》和《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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