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个体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人社办字[2010]212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10-9-3
实施时间: 2010-9-3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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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近年来,随着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结构的变化,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逐年增加。为进一步规范此类人员的参保缴费政策和经办程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相关政策
  (一)个体参保人员是指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帮工、自由职业者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不含曾以用人单位职工身份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
  (二)新参保登记的自由职业者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向前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新参保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应从领取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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