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水产种苗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农[2011]32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1-2-17
实施时间: 2011-3-18
失效时间: 2015-12-31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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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渔业主管部门(宁波不发):
  为加强并规范水产种苗项目与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鉴于原管理办法(浙财农字〔2008〕166号)已到期,现将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或建议,请及时反馈。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海洋渔业局
  二○一一年二月十七日
  浙江省水产种苗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水产种苗项目与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推进我省水产种业发展,提高优质种苗的生产能力,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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