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失效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1-5
实施时间: 2011-1-5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法 废止公告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阅读人次: 5501
评论人次: 1
发文内容: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发[2010]43号),我局在2007年对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基础上再次进行了清理,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失效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失效 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o一一年一月五日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失效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一、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