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加快发展我区公共租赁住房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新政办发[2011]12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1-2-9
实施时间: 2011-2-9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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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地方税务局、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新疆银监局等七部门《关于加快发展我区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二月九日
  关于加快发展我区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厅 国土资源厅 地方税务局
  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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