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厦门市会计人员条例》执法检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财会[2011]4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1-2-16
实施时间: 2011-2-16
法规类型: 财务|会计监督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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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管委会)财政部门、市属各一级预算单位、各有关企业、各会计师事务所:
  《厦门市会计人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0年3月1日实施以来,在保障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加强会计人员管理,规范会计行为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了解《条例》在各单位的具体实施情况及存在问题,落实下一步整改措施,切实发挥《条例》作用,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厦门市会计人员条例》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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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厦门讪会计人员条例》执法检查自查表.doc    
厦门市各单位会计人员基本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