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安徽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关于加强和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社[2010]2260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0-12-14
实施时间: 2011-1-1
失效时间: 2015-12-8
法规类型: 行政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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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财政局、地方税务局、残疾人联合会,中国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县支行: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国家设立的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政府性基金,在扩大残疾人就业,维护残疾人劳动就业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出现了总量增长较快但分布不平衡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全省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协调发展。为保障全省各地在享有和使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方面的合理与公平,不断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调控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统筹全省残疾人就业工作全面发展,现就加强和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整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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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安徽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入库流程.doc    
残保金专用缴款书_电子表.xls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综[2015]2033号
发文部门: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5-12-8
实施时间:2015-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