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等四部门关于杭州市私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试点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杭政办函[2011]31号
发文部门: 杭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1-2-12
实施时间: 2010-5-1
失效时间: 2012-12-31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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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财政局、市经委、市科技局、市发改委拟订的《杭州市私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试点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二月十二日
  杭州市私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试点财政
  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市财政局  市经委  市科技局  市发改委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为加快汽车产业技术进步,着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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