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第十五次驻外会计人员选拔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商务部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1-2-14
实施时间: 2011-2-14
法规类型: 会计人员委派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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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各省会(首府)城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充实驻外使领馆经商机构会计人员队伍,商务部将于2011年2月下旬举办“第十五次商务部驻外会计人员选拔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 政治立场坚定,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具有会计从业资格和从事会计或审计工作两年以上,能够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三)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四)大学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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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第十五次驻外会计人员选拔考试推荐报名表.doc    
专业考试参阅制度法规.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