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修改《浙江省地税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2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2-16
实施时间: 2011-2-1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与处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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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2010年12月20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务院第587号令),我局对《浙江省地税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中有关违反发票管理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作了修订。现将修改后的《浙江省地税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予以发布,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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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浙江省地税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doc.doc    
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