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特殊群体社会保障待遇的通知
发文文号: 宁政办发[2011]9号
发文部门: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1-1-28
实施时间: 2011-1-1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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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对支援“三线”建设部分回宁定居的“老军工”(以下简称“老军工”),原支边、插队(场)下放人员(以下简称“老知青”),五十年代部分退职人员、六十年代部分精简老职工和保养人员(以下简称“老职工”),城镇老年居民(以下简称“老居民”)的有关社会保障待遇调整通知如下:
  一、关于“老军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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