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允许使用2010年业绩申报特级、一级注册税务师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中税协发[2011]23号
发文部门: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1-2-16
实施时间: 2011-2-16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人员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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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鉴于目前税务师事务所已能够明确其2010年经营收入,应部分试点地区地方税协要求,根据《关于<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办法(试行)>草拟情况及工作部署的说明》(中税协发[2010]127号)和《关于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允许注册税务师使用2010年全年业绩申报特级、一级注册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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