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人社发[2011]5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11-1-22
实施时间: 2011-1-22
法规类型: 劳动报酬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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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人民政府,省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企业最低工资暂行规定》(省政府令第56号)和《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经省政府同意,从2010年2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现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960 元/月;二类地区,790 元/月;三类地区,670 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7.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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