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新疆石油建设安装工程具体设备名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新地税函[2008]499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12-29
实施时间: 2008-12-29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阅读人次: 241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地方税务局,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稽查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3]16号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将我区石油建设安装工程具体设备名单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对我区石油建设安装工程具体设备名单按照原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石油建设安装工程费用定额》([95]中石油基字第79号)文件和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