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公布上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11年版]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预[2011]12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1-29
实施时间: 2011-1-29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243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市级有关单位,各区县财政局、物价局: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秩序,加大收费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收费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切实保障缴费对象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收费管理工作要求,在本市2009年收费目录管理规范基础上,市财政局、市物价局编制了《上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11年版)》(以下简称《收费目录》),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目录》包含了以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有关规范性文件为依据,按照国家规定的审批程序设立的26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不含政府性基金和中央在沪单位执收的行政......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上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11年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