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农资价格监管促进粮食生产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发改价格[2011]103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1-2-14
实施时间: 2011-2-14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阅读人次: 347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各扩权强县发改委(物价局):
  为做好今年特别是春耕备耕期间农资价格监管工作,保护农民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按照2011年2月10日全国和全省粮食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安排部署,现就做好我省农资价格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农资价格监管工作
  发展农业生产,保持粮食稳定增产,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是管理好通胀预期、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的重要基础和条件,对于实现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和作用。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必须正确地把握当前形势,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深刻认识稳定发展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的重要......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