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醋氯芬酸等药品补充剂型规格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发改价格[2011]98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1-2-11
实施时间: 2011-2-1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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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物价局、各扩权试点县(市)物价局:
  根据国家发改委药品差比价规则有关规定,我委对国家部分未公布的药品补充剂型规格最高零售价格进行了核定,并对国家部分暂未定价的药品最高零售价格依照药品产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正式核定价格予以公布。附件备注栏标明生产企业的,为原研制和优质优价药品。现将醋氯芬酸等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印发给你们,从2011年2月25日起执行。
  附件:部分政府定价药品最高零售价格.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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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政府定价药品最高零售价格.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