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办发[2011]6号
发文部门: 国务院
发文时间: 2011-2-3
实施时间: 2011-3-5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管理 外资股及境外上市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876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和我国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外国投资者以并购方式进行的投资逐步增多,促进了我国利用外资方式多样化,在优化资源配置、推动技术进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引导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有序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以下简称并购安全审查)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并购安全审查范围
  (一)并购安全审查的范围为: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军工及军工配套企业,重点、敏感军事设施周边企业,以及......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