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章管理工作的通告
发文文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民政局通告2010年第17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民政局
发文时间: 2010-12-20
实施时间: 2011-2-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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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全面提升我市印章管理水平,防范和打击非法刻制、伪造印章等违法犯罪活动,有效保护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首都良好稳定的经济秩序和社会治安秩序,自今年5月20日以来,北京市公安局在全市十六个区县陆续推行了新型防伪印章。为保证新型防伪印章推行工作顺利进行,进一步加强印章管理,现就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全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党委、人大、国家行政机关及其部门、政协、司法机关、军事单位、民主党派、企事业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宗教团体以及其他组织需要刻制法定名称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报关章、发票专用章和其他业务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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