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10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1-10
实施时间: 2011-1-10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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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张家港保税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10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120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深入宣传,不断增强纳税人自行申报意识
  各地要尽早启动2010年度个人自行纳税申报集中宣传工作,对自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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