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吉林省建设厅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财税[2010]939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吉林省建设厅
发文时间: 2010-12-24
实施时间: 2010-12-24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契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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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市)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财审局,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吉林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局,各市(州)、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级地税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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