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教[2011]10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1-30
实施时间: 2011-1-1
法规类型: 教育费附加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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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财政监督局,市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开征地方教育附加的通知》(沪府发[2011]2号)规定,为加强和规范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和管理,上海市财政局和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制定了《上海市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一一年一月三十日
  上海市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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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延长有效期:
发文标题: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延长《上海市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发文文号:沪财教[2015]99号
发文部门: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5-12-23
实施时间:2015-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