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在网上办税系统启用CA电子签名认证的告知书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1-30
实施时间: 2011-1-30
法规类型: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阅读人次: 501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
  为了给您提供安全可靠的网上办税环境,降低您往返国税机关的办税成本,拓展网上办理涉税审批和备案的应用,我们根据青岛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从2011年1月起启用网上办税系统CA电子签名认证,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CA电子签名认证的应用意义
  2005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对CA(Certificatn Authority证书授权中心)认证的电子数据在电子交易中识别交易人身份、保证交易安全、起到与手写签字或者盖章同等作用等方面提供了法律保证。
  二、CA电子签名认证的应用功能......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