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国家涉税服务工作回访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国税函[2011]8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1-20
实施时间: 2011-1-20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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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了进一步拓展税企沟通的渠道,了解纳税人的涉税需求,主动发现税务工作中的问题并加以改进,不断提高纳税服务工作的质量,现将《青岛市国家税务局涉税服务工作回访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涉税服务工作回访办法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拓展税企沟通的渠道,了解纳税人的涉税需求,主动发现税务工作中的问题并加以改进,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回访的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个体工商业者。
  第三条 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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