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调整山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人选的函
发文文号: 鲁税注函[2011]4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1-1-26
实施时间: 2011-1-26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综合类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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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科或征管科(处),济南市税管中心(不发青岛):
  山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二届三次理事会以来,各市国、地税局部分分管领导工作岗位发生了变动,部分税务师事务所重组、注销、变更了法人代表等。为方便开展工作,请你们按照以下原则,调整第二届理事会理事人选。
  一、担任理事的各市国、地税局分管领导工作岗位发生变动的,原则上由调整后的分管领导担任理事,工作岗位不变动的不调整。税务干部中的其它理事,如工作岗位变动、超龄、健康原因或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等,应予调整理事人选。
  二、税务师事务所理事的调整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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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市“山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_调整、确认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