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库[2011]4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1-1-17
实施时间: 2011-1-17
法规类型: 政府采购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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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级预算单位,各区县财政局,市政府采购中心,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随着电子化政府采购手段的应用,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招标文件,供应商可以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这有利于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节约招标成本。近日,我局发现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招标文件后,对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只在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而未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根据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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