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税收票证业务印章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国税计[2008]14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7-21
实施时间: 2008-7-1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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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
  现将《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税收票证业务印章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二○○八年七月二十一日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税收票证业务印章管理办法
  印章是行使规定范围内的权力,履行规定范围内职责的象征物。税收票证业务印章(简称:印章,下同)与税收票证配套使用,是构成税收票证合法化及证明商品完税的标志和依据。为了加强税收票证业务印章管理,进一步规范税收票证工作,根据《天津市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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