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税收分析工作制度》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国税计[2008]23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10-16
实施时间: 2008-10-16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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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
  近年来,各单位按照税务总局和市局要求,结合实际工作,不断加强税收分析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总体上看,税收分析工作开展的还不平衡,基础工作还不够扎实,税收分析水平不高,仍然停留在传统的收入进度分析的层面上。为进一步规范税收分析工作,提升全系统税收分析水平,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分析工作制度〉的通知》(国税发〔2007〕46号)和有关规定,市局制定了《税收分析工作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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