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已关闭破产改制及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人社字[2011]23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11-1-18
实施时间: 2011-1-18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阅读人次: 4492
评论人次: 1
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妥善解决我省已关闭破产改制及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医疗保险问题,根据《江西省国有和国有控股已关闭破产改制及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赣府厅发[2007]36号)和《关于国有困难农林水企事业单位、困难农垦企业和城镇困难大集体企业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2011年度关破改及困难企业职工医保补助申报表格材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