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做好2010年度深圳市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报备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1-1-17
实施时间: 2011-1-17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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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深圳市各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
  为切实履行对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的行政监督职责,及时掌握会计师事务所业务开展情况,按照《财政部驻深圳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行政监督暂行办法》(财驻深监[2010]166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要求,现就做好2010年事务所业务报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备内容
  各事务所应按《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于2011年1月31日前报送下列材料:
  1、201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报告表(详见《暂行办法》附表1);
  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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