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对吸纳舟曲灾区劳动者的企业给予社会保险费补贴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人社就发[2010]73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10-12-31
实施时间: 2010-12-31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410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市外来人员就业管理中心:
  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舟曲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0〕34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舟曲灾区就业援助工作,现就对吸纳舟曲灾区劳动者的企业给予社会保险费补贴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社会保险费补贴的对象为本市吸纳甘肃省舟曲灾区转移就业劳......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