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医药行业和金银首饰行业纳税评估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国税函[2010]132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7-26
实施时间: 2010-7-26
法规类型: 纳税评估
所属行业: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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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省直管市、林区国家税务局:
  为加强医药行业和金银首饰行业税收管理,进一步规范行业税收秩序,省局决定开展医药行业增值税和金银首饰行业消费税纳税评估,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对此次纳税评估工作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纳税评估工作由货物和劳务税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各地要根据《全省医药行业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方案》(附件1)和《全省金银首饰行业消费税纳税评估方案》(附件2)制定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细化时间安排、人员组织、工作步骤和评估方法,确保评估工作有序开展,8月15日前将评估工作实施方案上报省局。
  二、省局统一下发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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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医药行业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方案.doc    
附件2:金银首饰行业消费税纳税评估工作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