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赵立军要求退还契税税款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7-22
实施时间: 2009-7-22
法规类型: 契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阅读人次: 358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盘锦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赵立军要求退还契税及有关契税政策问题的请示》盘地税发〔2009〕47号已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八条“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的规定,盘锦市双台子区居民赵立军分别于1998年和1999年购买位于盘锦市双台子区三道街市场的四间精品屋(商业网点),你局双台区分局对其征收契税,并发放契证,属依法行政行为。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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