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新修订的《陕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工作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价证发[2010]161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0-12-13
实施时间: 2011-1-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统计法规 行政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阅读人次: 429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物价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报告制度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259号)有关规定,我们对原《陕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工作考核办法实施细则》(陕价证发〔2009〕61号)进行了修订,现将新修订的《陕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工作考核办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