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监管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0年年报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证监发[2010]282号
发文部门: 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
发文时间: 2010-12-23
实施时间: 2010-12-23
法规类型: 业务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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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上市公司及负责吉林管辖区上市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为落实证监会2010年会计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监管,切实做好2010年年度报告编制、审计和披露工作,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市公司应强化信息披露责任意识,提高年报信息披露质量
  上市公司应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在年报编制期间加强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杜绝内幕交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年报编制与披露的各项规定,合理区分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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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监管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0年年报及相关工作的通知.docx    
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