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明确本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处置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价费[2010]14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0-12-22
实施时间: 2011-1-1
失效时间: 2015-3-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行政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818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物价局、绿化市容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建立世博后城市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本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以下简称“建筑渣土”)管理,根据《上海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规定》(市政府第50号令)有关规定,现将建筑渣土运输处置费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市建筑渣土运输处置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上海市物价局关于本市食盐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等一批文件的通知
发文文号:沪发改价督[2015]4号
发文部门: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2015-2-15
实施时间:201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