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对我省2010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进行公示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1-1-4
实施时间: 2011-1-4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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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相关部门及单位: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要求,现对经省民政厅初步审核,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会同省民政厅联合审核确认的2010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如有异议,请及时向省财政厅税政处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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