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独立参保个人2011年社会保险费缴费金额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12-30
实施时间: 2011-1-1
法规类型: 失业保险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阅读人次: 570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独立参保个人:
  厦门市政府阶段性降低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征收费率的优惠政策至2010年12月31日截止,从2011年1月起,医疗保险费恢复10%,失业保险恢复3%的征收费率,各档次月应缴金额如下,请各参保个人按月预存足应缴款项。
  2011年独立参保个人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表(2011年1月至6月)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