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做好《工伤保险条例》[修订]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人社部函[2010]344号
发文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文时间: 2010-12-23
实施时间: 2010-12-23
法规类型: 工伤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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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各副省级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
  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第586号令),《工伤保险条例》(修订)(以下简称新《条例》)将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新《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新《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重要意义
  新《条例》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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